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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深圳市盐田区信访局

来源:盐田区信访局发布时间:2024-10-24

  机构名称:深圳市盐田区信访局

  地址: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人民来访接待厅

  咨询投诉渠道:电话,网上信访等方式

  邮编:518081

  工作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6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  联系方式:0755-88171662

  监督投诉电话:0755-88171662

  机构职能:

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信访法规政策,结合本区实际,拟订全区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  (二)负责指导、协调、督办全区信访工作,处理区委、区政府及上级单位交办的来信、来访、来电、网络信访事项。负责组织协调区委、区政府领导同志接访活动,处理区领导电子信箱有关信访件,接听区长专线电话。按《信访条例》对有关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提出改进工作、行政处分建议。

  (三)处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、复核信访事项;组织指导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。

  (四)负责人民建议的征集、整理、交办、办理和督办。

  (五)负责区信访大厅驻厅窗口单位的管理、协调和服务;指导信访系统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。

  (六)组织指导盐田区信访群众越级上访的劝返工作;协助有关执法机关做好非接待场所上访行为的依法处置。

  (七)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报送制度,定期向区委、区政府提交信访情况分析和研判报告;组织开展政策性、全局性信访事项和热点、难点信访问题调研,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;组织指导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。

  (八)负责信访法规政策宣传;组织开展信访系统人员培训。

  (九)负责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指导。

  (十)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绩效考评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。

  (十一)负责区信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。

  (十二)负责信访工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。

  (十三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(十四)职能转变。深圳市盐田区信访局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,加强“智慧信访”建设,从源头研判、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。推动依法、及时、就地化解矛盾纠纷,充分发挥信访工作“了解民情、集中民智、维护民利、凝聚民心”的作用,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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